韩非子(原文 50–55)— 显学至制分
《韩非子》原文 · 第 8 卷 篇次 50–55(显学至制分)· 录通行本五十五篇原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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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卷 | 篇次 | 篇目 |
|---|---|---|
| 导读 | — | 韩非子(导读)— 法术势 |
| 1 | 1–7 | 原文 1–7(初见秦至二柄) |
| 2 | 8–14 | 原文 8–14(扬权至奸劫弑臣) |
| 3 | 15–21 | 原文 15–21(亡徵至喻老) |
| 4 | 22–28 | 原文 22–28(说林上至功名) |
| 5 | 29–35 | 原文 29–35(大体至外储说右下) |
| 6 | 36–42 | 原文 36–42(难一至问田) |
| 7 | 43–49 | 原文 43–49(定法至五蠹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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方法论、史案与组织治理对照见 韩非子(导读);本篇为原文全录。
底本据 ctext.org(《四部丛刊初编》本,简体)。
原文 50–55(显学至制分)
50 · 显学
要义:显学篇,排儒墨
世之显学,儒、墨也。儒之所至,孔丘也。墨之所至,墨翟也。自孔子之死也,有子张之儒,有子思之儒,有颜氏之儒,有孟氏之儒,有漆雕氏之儒,有仲良氏之儒,有孙氏之儒,有乐正氏之儒。自墨子之死也,有相里氏之墨,有相夫氏之墨,有邓陵氏之墨。故孔、墨之后,儒分为八,墨离为三,取舍相反、不同,而皆自谓真孔、墨,孔、墨不可复生,将谁使定世之学乎?孔子、墨子俱道尧、舜,而取舍不同,皆自谓真尧、舜,尧、舜不复生,将谁使定儒、墨之诚乎?殷、周七百馀岁,虞、夏二千馀岁,而不能定儒、墨之真,今乃欲审尧、舜之道于三千岁之前,意者其不可必乎!无参验而必之者、愚也,弗能必而据之者、诬也。故明据先王,必定尧、舜者,非愚则诬也。愚诬之学,杂反之行,明主弗受也。
墨者之葬也,冬日冬服,夏日夏服,桐棺三寸,服丧三月,世主以为俭而礼之。儒者破家而葬,服丧三年,大毁扶杖,世主以为孝而礼之。夫是墨子之俭,将非孔子之侈也;是孔子之孝,将非墨子之戾也。今孝戾、侈俭俱在儒、墨,而上兼礼之。漆雕之议,不色挠,不目逃,行曲则违于臧获,行直则怒于诸侯,世主以为廉而礼之。宋荣子之议,设不斗争,取不随仇,不羞囹圄,见侮不辱,世主以为宽而礼之。夫是漆雕之廉,将非宋荣之恕也;是宋荣之宽,将非漆雕之暴也。今宽廉、恕暴俱在二子,人主兼而礼之。自愚诬之学、杂反之辞争,而人主俱听之,故海内之士,言无定术,行无常议。夫冰炭不同器而久,寒暑不兼时而至,杂反之学不两立而治,今兼听杂学缪行同异之辞,安得无乱乎?听行如此,其于治人又必然矣。
今世之学士语治者多曰:“与贫穷地以实无资。”今夫与人相若也,无丰年旁入之利而独以完给者,非力则俭也。与人相若也,无饥馑疾疚祸罪之殃独以贫穷者,非侈则墯也。侈而墯者贫,而力而俭者富。今上徵敛于富人以布施于贫家,是夺力俭而与侈墯也。而欲索民之疾作而节用,不可得也。
今有人于此,义不入危城,不处军旅,不以天下大利易其胫一毛,世主必从而礼之,贵其智而高其行,以为轻物重生之士也。夫上所以陈良田大宅、设爵禄,所以易民死命也,今上尊贵轻物重生之士、而索民之出死而重殉上事,不可得也。藏书策、习谈论、聚徒役、服文学而议说,世主必从而礼之,曰:“敬贤士,先王之道也。”夫吏之所税,耕者也;而上之所养,学士也。耕者则重税,学士则多赏,而索民之疾作而少言谈,不可得也。立节参民,执操不侵,怨言过于耳必随之以剑,世主必从而礼之,以为自好之士。夫斩首之劳不赏,而家斗之勇尊显,而索民之疾战距敌而无私斗,不可得也。国平则养儒侠,难至则用介士,所养者非所用,所用者非所养,此所以乱也。且夫人主于听学也,若是其言、宜布之官而用其身,若非其言、宜去其身而息其端。今以为是也而弗布于官,以为非也而不息其端,是而不用,非而不息,乱亡之道也。
澹台子羽,君子之容也,仲尼几而取之,与处久而行不称其貌。宰予之辞,雅而文也,仲尼几而取之,与处而智不充其辩。故孔子曰:“以容取人乎,失之子羽;以言取人乎,失之宰予。”故以仲尼之智而有失实之声。今之新辩滥乎宰予,而世主之听眩乎仲尼,为悦其言,因任其身,则焉得无失乎?是以魏任孟卯之辩而有华下之患,赵任马服之辩而有长平之祸;此二者,任辩之失也。夫视锻锡而察青黄,区冶不能以必剑;水击鹄雁,陆断驹马,则臧获不疑钝利。发齿吻形容,伯乐不能以必马;授车就驾而观其末涂,则臧获不疑驽良。观容服,听辞言,仲尼不能以必士;试之官职,课其功伐,则庸人不疑于愚智。故明主之吏,宰相必起于州部,猛将必发于卒伍。夫有功者必赏,则爵禄厚而愈劝;迁官袭级,则官职大而愈治。夫爵禄大而官职治,王之道也。
磐石千里,不可谓富;象人百万,不可谓强。石非不大,数非不众也,而不可谓富强者,磐不生粟,象人不可使距敌也。今商官技艺之士亦不垦而食,是地不垦与磐石一贯也。儒侠毋军劳、显而荣者则民不使,与象人同事也。夫祸知磐石象人,而不知祸商官儒侠为不垦之地、不使之民,不知事类者也。
故敌国之君王虽说吾义,吾弗入贡而臣;关内之侯虽非吾行,吾必使执禽而朝。是故力多则人朝,力寡则朝于人,故明君务力。夫严家无悍虏,而慈母有败子,吾以此知威势之可以禁暴,而德厚之不足以止乱也。
夫圣人之治国,不恃人之为吾善也,而用其不得为非也。恃人之为吾善也,境内不什数;用人不得为非,一国可使齐。为治者用众而舍寡,故不务德而务法。夫必恃自直之箭,百世无矢;恃自圜之木,千世无轮矣。自直之箭、自圜之木,百世无有一,然而世皆乘车射禽者何也?隐栝之道用也。虽有不恃隐栝而有自直之箭、自圜之木,良工弗贵也,何则?乘者非一人,射者非一发也。不恃赏罚而恃自善之民,明主弗贵也,何则?国法不可失,而所治非一人也。故有术之君,不随适然之善,而行必然之道。
今或谓人曰:“使子必智而寿”,则世必以为狂。夫智、性也,寿、命也,性命者,非所学于人也,而以人之所不能为说人,此世之所以谓之为狂也。谓之不能,然则是谕也。夫谕、性也。以仁义教人,是以智与寿说也,有度之主弗受也。故善毛啬、西施之美,无益吾面,用脂泽粉黛则倍其初。言先王之仁义,无益于治,明吾法度,必吾赏罚者亦国之脂泽粉黛也。故明主急其助而缓其颂,故不道仁义。
今巫祝之祝人曰:“使若千秋万岁。”千秋万岁之声聒耳,而一日之寿无徵于人,此人所以简巫祝也。今世儒者之说人主,不善今之所以为治,而语已治之功;不审官法之事,不察奸邪之情,而皆道上古之传,誉先王之成功。儒者饰辞曰:“听吾言则可以霸王。”此说者之巫祝,有度之主不受也。故明主举实事,去无用;不道仁义者故,不听学者之言。
今不知治者必曰:“得民之心。”欲得民之心而可以为治,则是伊尹、管仲无所用也,将听民而已矣。民智之不可用,犹婴儿之心也。夫婴儿不剔首则腹痛,不揊痤则寖益,剔首、揊痤必一人抱之,慈母治之,然犹啼呼不止,婴儿子不知犯其所小苦致其所大利也。今上急耕田垦草以厚民产也,而以上为酷;修刑重罚以为禁邪也,而以上为严;徵赋钱粟以实仓库、且以救饥馑备军旅也,而以上为贪;境内必知介,而无私解,并力疾斗所以禽虏也,而以上为暴。此四者所以治安也,而民不知悦也。夫求圣通之士者,为民知之不足师用。昔禹决江浚河而民聚瓦石,子产开亩树桑郑人谤訾。禹利天下,子产存郑,皆以受谤,夫民智之不足用亦明矣。故举士而求贤智,为政而期适民,皆乱之端,未可与为治也。
51 · 忠孝
要义:忠孝篇,忠孝之辨
天下皆以孝悌忠顺之道为是也,而莫知察孝悌忠顺之道而审行之,是以天下乱。皆以尧、舜之道为是而法之,是以有弑君,有曲于父。尧、舜、汤、武,或反君臣之义,乱后世之教者也。尧为人君而君其臣,舜为人臣而臣其君,汤、武为人臣而弑其主、刑其尸,而天下誉之,此天下所以至今不治者也。夫所谓明君者,能畜其臣者也;所谓贤臣者,能明法辟、治官职以戴其君者也。今尧自以为明而不能以畜舜,舜自以为贤而不能以戴尧,汤、武自以为义而弑其君长,此明君且常与,而贤臣且常取也。故至今为人子者有取其父之家,为人臣者有取其君之国者矣。父而让子,君而让臣,此非所以定位一教之道也。臣之所闻曰:“臣事君,子事父,妻事夫,三者顺则天下治,三者逆则天下乱,此天下之常道也,明王贤臣而弗易也。”则人主虽不肖,臣不敢侵也。今夫上贤任智无常,逆道也;而天下常以为治,是故田氏夺吕氏于齐,戴氏夺子氏于宋,此皆贤且智也,岂愚且不肖乎?是废常、上贤则乱,舍法、任智则危。故曰:“上法而不上贤。”
记曰:“舜见瞽瞍,其容造焉。孔子曰:当是时也,危哉!天下岌岌,有道者、父固不得而子,君固不得而臣也。”臣曰:孔子本未知孝悌忠顺之道也。然则有道者,进不为臣主,退不为父子耶?父之所以欲有贤子者,家贫则富之,父苦则乐之;君之所以欲有贤臣者,国乱则治之,主卑则尊之。今有贤子而不为父,则父之处家也苦;有贤臣而不为君,则君之处位也危。然则父有贤子,君有贤臣,适足以为害耳,岂得利哉!焉所谓忠臣不危其君,孝子不非其亲?今舜以贤取君之国,而汤、武以义放弑其君,此皆以贤而危主者也,而天下贤之。古之烈士,进不臣君,退不为家,是进则非其君,退则非其亲者也。且夫进不臣君,退不为家,乱世绝嗣之道也。是故贤尧、舜、汤、武而是烈士,天下之乱术也。瞽瞍为舜父而舜放之,象为舜弟而杀之。放父杀弟,不可谓仁;妻帝二女而取天下,不可谓义。仁义无有,不可谓明。《诗》云:“普天之下,莫非王土,率土之滨,莫非王臣。”信若诗之言也,是舜出则臣其君,入则臣其父、妾其母、妻其主女也。故烈士内不为家,乱世绝嗣;而外矫于君,朽骨烂肉,施于土地,流于川谷,不避蹈水火,使天下从而效之,是天下遍死而愿夭也,此皆释世而不治是也。世之所为烈士者,虽众独行,取异于人,为恬淡之学而理恍惚之言。臣以为恬淡,无用之教也;恍惚,无法之言也。言出于无法,教出于无用者,天下谓之察。臣以为人生必事君养亲,事君养亲不可以恬淡;之人必以言论忠信法术,言论忠信法术不可以恍惚。恍惚之言,恬淡之学,天下之惑术也。孝子之事父也,非竞取父之家也;忠臣之事君也,非竞取君之国也。夫为人子而常誉他人之亲曰:“某子之亲,夜寝早起,强力生财以养子孙臣妾”,是诽谤其亲者也。为人臣常誉先王之德厚而愿之,是诽谤其君者也。非其亲者知谓之不孝,而非其君者天下此贤之,此所以乱也。故人臣毋称尧、舜之贤,毋誉汤、武之伐,毋言烈士之高,尽力守法,专心于事主者为忠臣。
古者黔首悗密蠢愚,故可以虚名取也。今民儇詗智慧,欲自用,不听上,上必且劝之以赏然后可进,又且畏之以罚然后不敢退。而世皆曰:“许由让天下,赏不足以劝;盗跖犯刑赴难,罚不足以禁。”臣曰:未有天下而无以天下为者许由是也,已有天下而无以天下为者尧、舜是也;毁廉求财,犯刑趋利,忘身之死者,盗跖是也。此二者殆物也,治国用民之道也不以此二者为量。治也者,治常者也;道也者,道常者也。殆物妙言,治之害也。天下太平之士,不可以赏劝也;天下太平之士,不可以刑禁也。然为太上士不设赏,为太下士不设刑,则治国用民之道失矣。故世人多不言国法而言从横。诸侯言从者曰:“从成必霸”,而言横者曰“横成必王”,山东之言从横未尝一日而止也,然而功名不成,霸王不立者,虚言非所以成治也。王者独行谓之王,是以三王不务离合而正,五霸不待从横而察,治内以裁外而已矣。
52 · 人主
要义:人主篇,君主之职
人主之所以身危国亡者,大臣太贵,左右太威也。所谓贵者,无法而擅行,操国柄而便私者也。所谓威者,擅权势而轻重者也。此二者,不可不察也。夫马之所以能任重引车致远道者,以筋力也。万乘之主、千乘之君所以制天下而征诸侯者,以其威势也。威势者,人主之筋力也。今大臣得威,左右擅势,是人主失力,人主失力而能有国者,千无一人。虎豹之所以能胜人执百兽者,以其爪牙也,当使虎豹失其爪牙,则人必制之矣。今势重者,人主之爪牙也,君人而失其爪牙,虎豹之类也。宋君失其爪牙于子罕,简公失其爪牙于田常,而不蚤夺之,故身死国亡。今无术之主,皆明知宋、简之过也,而不悟其失,不察其事类者也。
且法术之士,与当途之臣,不相容也。何以明之?主有术士,则大臣不得制断,近习不敢卖重,大臣左右权势息,则人主之道明矣。今则不然,其当途之臣得势擅事以环其私,左右近习朋党比周以制疏远,则法术之士奚时得进用,人主奚时得论裁?故有术不必用,而势不两立,法术之士焉得无危?故君人者非能退大臣之议,而背左右之讼,独合乎道言也;则法术之士安能蒙死亡之危而进说乎?此世之所以不治也。明主者,推功而爵禄,称能而官事,所举者必有贤,所用者必有能,贤能之士进,则私门之请止矣。夫有功者受重禄,有能者处大官,则私剑之士安得无离于私勇而疾距敌,游宦之士焉得无挠于私门而务于清洁矣?此所以聚贤能之士,而散私门之属也。今近习者不必智,人主之于人也或有所知而听之,入因与近习论其言,听近习而不计其智,是与愚论智也。其当途者不必贤,人主之于人或有所贤而礼之,入因与当途者论其行,听其言而不用贤,是与不肖论贤也。故智者决策于愚人,贤士程行于不肖,则贤智之士奚时得用,而主之明塞矣。昔关龙逢说桀而伤其四肢,王子比干谏纣而剖其心,子胥忠直夫差而诛于属镂。此三子者,为人臣非不忠,而说非不当也。然不免于死亡之患者,主不察贤智之言,而蔽于愚不肖之患也。今人主非肯用法术之士,听愚不肖之臣,则贤智之士、孰敢当三子之危而进其智能者乎?此世之所以乱也。
53 · 饬令
要义:饬令篇,令行禁止
饬令则法不迁,法平则吏无奸。法已定矣,不以善言售法。任功则民少言,任善则民多言。行法曲断,以五里断者王,以九里断者强,宿治者削。
以刑治,以赏战,厚禄以用术。行都之过,则都无奸市。物多末众,农弛奸胜,则国必削。民有馀食,使以粟出,爵必以其力,则震不怠。三寸之管毋当,不可满也。授官爵、出利禄不以功,是无当也。国以功授官与爵,此谓以成智谋,以威勇战,其国无敌。国以功授官与爵,则治见者省,言有塞,此谓以治去治,以言去言。以功与爵者也故国多力,而天下莫之能侵也。兵出必取,取必能有之;案兵不攻必当。朝廷之事,小者不毁,效功取官爵,廷虽有辟言,不得以相干也,是谓以数治。以力攻者,出一取十;以言攻者,出十丧百。国好力,此谓以难攻;国好言,此谓以易攻。其能,胜其害,轻其任,而道坏馀力于心,莫负乘宫之责于君,内无伏怨,使明者不相干,故莫讼;使士不兼官,故技长;使人不同功,故莫争。言此谓易攻。
重刑少赏,上爱民,民死赏。多赏轻刑,上不爱民,民不死赏。利出一空者,其国无敌;利出二空者,其兵半用;利出十空者民不守。重刑明民大制使人则上利。行刑、重其轻者,轻者不至,重者不来,此谓以刑去刑。罪重而刑轻,刑轻则事生,此谓以刑致刑,其国必削。
54 · 心度
要义:心度篇,心术之度
圣人之治民,度于本,不从其欲,期于利民而已。故其与之刑,非所以恶民,爱之本也。刑胜而民静,赏繁而奸生,故治民者,刑胜、治之首也,赏繁、乱之本也。夫民之性,喜其乱而不亲其法。故明主之治国也,明赏则民劝功,严刑则民亲法。劝功则公事不犯,亲法则奸无所萌。故治民者,禁奸于未萌;而用兵者,服战于民心。禁先其本者治,兵战其心者胜。圣人之治民也,先治者强,先战者胜。夫国事务先而一民心,专举公而私不从,赏告而奸不生,明法而治不烦,能用四者强,不能用四者弱。夫国之所以强者,政也;主之所以尊者,权也。故明君有权有政,乱君亦有权有政,积而不同,其所以立异也。故明君操权而上重,一政而国治。故法者,王之本也;刑者,爱之自也。
夫民之性,恶劳而乐佚,佚则荒,荒则不治,不治则乱而赏刑不行于天下,者必塞。故欲举大功而难致而力者,大功不可几而举也;欲治其法而难变其故者,民乱,不可几而治也。故治民无常,唯治为法。法与时转则治,治与世宜则有功。故民朴、而禁之以名则治,世知、维之以刑则从。时移而治不易者乱,能治众而禁不变者削。故圣人之治民也,法与时移而禁与能变。
能越力于地者富,能起力于敌者强,强不塞者王。故王道在所闻,在所塞。塞其奸者必王,故王术不恃外之不乱也,恃其不可乱也。恃外不乱而治立者削,恃其不可乱而行法者兴。故贤君之治国也,适于不乱之术。贵爵则上重,故赏功爵任而邪无所关。好力者其爵贵,爵贵则上尊,上尊则必王。国不事力而恃私学者,其爵贱,爵贱则上卑,上卑者必削。故立国用民之道也,能闭外塞私而上自恃者,王可致也。
55 · 制分
要义:制分篇,名分制御
夫凡国博君尊者,未尝非法重而可以至乎令行禁止于天下者也。是以君人者分爵制禄,则法必严以重之。夫国治则民安,事乱则邦危。法重者得人情,禁轻者失事实。且夫死力者,民之所有者也,情莫不出其死力以致其所欲。而好恶者,上之所制也,民者好利禄而恶刑罚。上掌好恶以御民力,事实不宜失矣,然而禁轻事失者,刑赏失也。其治民不秉法,为善也如是,则是无法也。故治乱之理,宜务分刑赏为急。治国者莫不有法,然而有存有亡,亡者、其制刑赏不分也,治国者、其刑赏莫不有分。有持、以异为分,不可谓分。至于察君之分,独分也,是以其民重法而畏禁,愿毋抵罪而不敢胥赏。故曰:不待刑赏而民从事矣。
是故夫至治之国,善以止奸为务。是何也?其法通乎人情,关乎治理也。然则去微奸之道奈何?其务令之相规其情者也。则使相闚奈何?曰:盖里相坐而已。禁尚有连于己者,理不得相闚,惟恐不得免。有奸心者不令得忘,闚者多也。如此,则慎己而闚彼。发奸之密,告过者免罪受赏,失奸者必诛连刑。如此,则奸类发矣。奸不容细,私告任坐使然也。
夫治法之至明者,任数不任人。是以有术之国,不用誉则毋适,境内必治,任数也;亡国使兵公行乎其地、而弗能圉禁者,任人而无数也。自攻者人也,攻人者数也。故有术之国,去言而任法。凡畸功之循约者难知,过刑之于言者难见也,是以刑赏惑乎贰。所谓循约难知者,奸功也;臣过之难见者,失根也。循理不见虚功,度情殖乎奸根,则二者安得无两失也。是以虚士立名于内,而谈者为略于外,故愚怯勇慧相连而以虚道属俗而容乎世,故其法不用,而刑罚不加乎僇人。如此,则刑赏安得不容其二?故实有所至,而理失其量,量之失,非法使然也,法定而任慧也。释法而任慧者,则受事者安得其务?务不与事相得,则法安得无失、而刑安得无烦?是以赏罚扰乱,邦道差误,刑赏之不分白也。
读本卷提示
| 步骤 | 做法 |
|---|---|
| 1 | 通读 50–55,标 3 处「法 / 术 / 势」落点 |
| 2 | 选一寓言或史案,问:规则是否公开一致? |
| 3 | 与导读篇「读韩非四步法」写一则组织/制度短断语 |
| 4 | 对照 商君书 或 管理的本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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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读 — 原文 50–55 录完;随读随补批注与治理对照